發票丟失,具體該怎么辦? 最新最全操作指南來了! 一、丟失專用發票、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不再需要《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》或《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》。 關于丟失專用發票記賬聯如何處理,稅法上未作明確的規定。一般情況下,可以憑發票聯或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,并由提供復印件單位出具相關證明。頭條君認為丟失記賬聯直接從開票系統用A4紙打印入賬即可,因為銷售方所記的收入,不要少列支就可以。 二、丟失普通發票 丟失普通發票記賬聯,處理方法與丟失專用發票記賬聯一致。 三、丟失空白發票(包括專票和普票) 丟失空白發票,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,然后填報《發票掛失毀損報告表》,持稅控盤到主管稅務機關或自行辦理電子發票退回或作廢手續。 注意:丟失發票不再需要登報申明遺失,也不再需要開具“已報稅證明單”,但《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》第三十一條規定,仍需在發現丟失發票當日向當地稅務局申報《發票掛失損毀報告》。 發票丟失 對方卻拒收復印件怎么辦? 按照政策規定,丟失發票可以用復印件作為憑證: 但如果對方執意拒收,只能重新開具一份發票。之前丟失的那份要作廢或者紅沖掉,不然就要多交稅。 注意:紅沖和作廢發票需要一定條件!發票丟失就直接作廢或者沖紅是違規操作! 1、作廢發票 ·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·收到退回的發票聯、抵扣聯 ·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·購買方未認證,或者認證結果未“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”、“專票代碼、號碼認證不符”。 2、紅沖發票 當遇到: 銷貨退回、開票有誤、應稅服務終止、銷貨部分退回、發生銷售折讓等 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的,可以紅沖發票。 當對方堅持拒收復印件,只能提交丟失報告后作廢或紅沖,具體流程如下: 1)去電子稅務局做丟失報告 2)接受稅務處罰(部分地方取消懲罰) 3)進行作廢/紅沖發票操作(注意一定要以報告處罰和自己的情況說明作為支撐材料說明備查) 4)重新給客戶開具發票 5)丟票方在電子稅務局做遺失報告 6)提供發票復印件做賬 發票丟失后果嚴重 送你3個防丟錦囊! 上面大家已經跟著頭條君學習了發票丟失的處理流程,但是會計還是要注意盡量盡量盡量別丟了發票哦!因為丟失的后果是很嚴重滴,所以防丟辦法大家也要學習到。 1、納稅信用評價將被扣分 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<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(試行)>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8號)附件《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(試行)》的規定,未按規定保管紙質發票并造成發票損毀、遺失的,扣3分。 2、最高罰款三萬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》(國務院令第587號)第三十六條規定,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,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,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。 3、送你三個防丟錦囊 錦囊一: 財務部門建立《發票管理臺賬》,規范發票交接手續、流程及追責機制; 錦囊二: 建立發票開具審批流程,并在“發票開具申請單”注明經手人及具體經手時間; 錦囊三: 合同條款中約定接收發票人。